关于传达和贯彻《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2016/09/30  点击:[]

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

今天下午接到市委办发电《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根据市委要求,现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党组织和每一位党员干部,请大家充分学习、贯彻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坚决地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党性教育,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经常性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坚定“四个自信”。

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委、纪委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牢牢把握党的纪律这把尺子,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不能当甩手掌柜、当老好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强化制度规定执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认真落实监督制度,把自上而下监督、同级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民主监督结合起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不留“暗门”、不开“天窗”,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上一条: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省纪委《关于戴晓明等同志在私人会所接受吃请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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