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05/05  点击:[]

近日,萍乡市纪委、监察局对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4起问题分别是:

1.萍乡市大众房屋拆迁维修有限公司经理邓秋林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2月5日,邓秋林擅自驾驶单位公车到芦溪县的战友家玩,并接送战友家人至武功山西海豪生度假酒店泡温泉。经市房管局党委研究,给予邓秋林党内警告处分。

2.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宣风分局负责人宋恒安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29日,宋恒安擅自驾驶本单位执法车辆到宣风镇珠亭村,参加其朋友的乔迁宴席。经芦溪县市场监督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宋恒安党内警告处分。

3.萍乡市国土资源局驾驶员林利民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2月25日,林利民擅自驾驶单位公车到萍乡市城区小学接其小孩放学。经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决定,给予林利民行政警告处分。

4.安源区五陂镇五陂村原村支部书记林益康、村支部书记黄年柏、村支部副书记陈国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5-6月,五陂村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加班名义发放加班补助,林益康、黄年柏、陈国强分别领取1500元。2013年,林益康还先后多次用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购买高档茶叶用于办公室日常招待。经五陂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林益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黄年柏、陈国强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务必始终保持抓作风建设的韧劲和狠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挖细找,寸步不让,有多少就处理多少,用铁的纪律整治顶风违纪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不移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变化新动向,对穿上“隐形衣”的各种“四风”问题,对那些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从重从快处理,严格问责,公开曝光,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推动党风民风向善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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