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院、部、所:
请于2018年1月24日前将本部门行政人员考勤汇总情况交至纪检监察室,本学期行政考勤自2017年8月28日起至2018年1月26日止,考勤汇总结果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本学期内新增人员或调离人员须注明到岗日期或离岗日期,病、事、产假须注明请假起止时间。
纪检监察室
201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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